弘业荣获“舟山市清廉民营企业建设示范(优秀)单位”称号
发布时间:2024-04-22 13:45:41 点击数:0
4月18日,舟山市工商联(总商会)召开八届三次执委会暨全市清廉民企建设工作推进会,会上表彰了2023年度市清廉民企建设示范单位。弘业建设集团被授予“舟山市清廉民营企业建设示范(优秀)单位”称号,集团党支部书记余海儿代表公司上台领奖。
清风入企,“廉”香四溢。在打造“清廉弘业”建设高地过程中,弘业坚持将“清廉因子”遍植企业制度、文化、管理、经营活动全过程,不断尚“廉”、育“廉”、树“廉”、筑“廉”、固“廉”,以廉赋能持续完善各项制度、防堵各类风险、优化自身建设,立足行业高质量发展,确保“清廉民企”创建工作走深走实、见行见效。
以“清”为笔,以“廉”作墨。弘业将以此荣誉为鞭策,继续书写好清廉答卷,不断学习清廉好做法、传递清廉好故事、探索清廉好举措,与时俱进,开拓创新,推动清廉民企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,为我市“海上清舟”建设,持续注入弘业“廉动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