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 2016 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
各市和义乌市人事(人力资源)考试办公室,省直和中央部属在
浙有关单位:
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《关于做好 201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〔2016〕9 号)要求,结合我省实际,现将 2016 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考试时间及科目。考试定于 5 月 21 日至 22 日进行,具体时间及科目为:
5 月 21 日
上午 9:00―11: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
下午 2:00―5:00 建设工程质量、投资、进度控制
5 月 22 日
上午 9:00―11: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
下午 2:00―6: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
二、报考事项。
新老考生于 3 月 7 日至 16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(http://www.zjks.com)进行网上报名。报名时,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,如实填写“报名表”,同时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电子照片(新老考生区分以报名表上的标注为准,照片处理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“办事指南”栏目)。
老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“报名表”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,不需要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,交费时间截至 3 月 30 日止(打印的“报名表”供考生留存备查)。
新考生(含异地转入我省的考生)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“报名表”后,还需另行打印“专业工作年限证明”和“网上交费通 知单”, 再于 3 月 15 日至 17 日携带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 门盖章的“报名表”和“工作年限证明”,以及相应证件和复印 件等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。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3 月 24 日至 30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交费。
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要确认无误后再下载打印“报名表”。如发现填报信息有误,新考生可再次登陆修改,但必须重新打印“报名表”并以最后一次打印为准;老考生必须在点击“确认”前修改。新考生在递交审查资料后、老考生在点击“确认”后,报考信息不得再作更改。
报名交费成功的新老考生于 5 月 16 日至 20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,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。
在进行网上报名、交费和报考资格审查时,报考人员务必认真核对报名和交费信息,提供真实齐全的审查材料。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、传错照片、报错报名点、未交费、材料虚假或不全等原因,造成资格审查、参加考试、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,需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。
上述有关报考条件、获得证书条件、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、收费标准、报名程序及流程图、工作年限证明、交费通知单、报 考条件审查地址和联系电话等报考事项见浙江人事考试网“考试 文件”栏目相关公示。
考试用书由考生自行到当地新华书店购买。
三、报考资格审查。
报考资格审查人员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“报名表”并盖章,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,身份证(军官 证)、学历(学位)证书、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聘任证书及符合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相关资料复印件各 1 份,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“网上交费通知单”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。将审查通过的上述报考人员资料于 3 月 21 日前送至当地人事考试办。
四、成绩公布。
考试成绩在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予以公布。届时,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。各市人事考试和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,密切配合,通力协作,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(具体计划见附件),确保考试工 作顺利进行。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,一经发现,将按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部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 定》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,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、 公正。
附件:2016 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
浙江省认识考试办公室
2016年3月1日